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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民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限制  

浅谈公民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限制


更新时间:10/29/2009  

浅谈公民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限制


内容简介:

浅谈公民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限制
      王玉玺  刘亚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公民的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就享有,不受年龄的限制,同时他人亦不能以公民的行为能力为限来制约其权利能力。如老张去世前通过遗嘱将一笔财产遗留给其5岁的孙子小张,张某代其儿子小张保管。小张满18岁后,要求使用这笔财产。张某不同意,并认为幼儿根本不能拥有任何财产。为此小张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终生具有的。小张在5岁时继承祖父的一笔财产,无论他是不是成年人,这笔财产依法由其享有,只不过在其未成年时由张某代管而已。所以,张某拒不交付其子所继承的遗产,是违法的。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它不同于民事权利能力,其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代写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对于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父母。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配偶。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行为,其法定代理人以及相对人均可主张撤销。如一个10岁孩子把价值5000元的手表以五元钱的价格卖掉,则其法定代理人可向买主主张返还手表,并退回给对方价款。对方不得以手表是买的,又不是骗来的为由拒绝返还。(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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